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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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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鞍山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家庭经济因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4、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残疾毕业生

7、烈士子女毕业生。

8、孤儿毕业生

9、获得国家助学货款的毕业生。

三、申办材料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鞍山市高校、中职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审批表可以电脑打印,毕业生本人签字;困难类型证明(各困难类型原件学校审核后,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提供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经办流程

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毕业学年开学后,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审核: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补贴拨付:补贴资金支付到学校银行账户,再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本人。求职创业补贴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底前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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