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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怎么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01-30     浏览量:39

一、申请条件

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城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各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

6.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7.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8.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货款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

9.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没有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10.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己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中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协议商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商婚的,需提供己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借款人及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银行还款卡

7.商品房买卖合同

8.商品房首付款发票

9.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路径

窗口办: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应携带申请贷款材料到鞍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办事大厅申请

四、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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